12月1日,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在长春电视台演播大厅隆重开幕,欧亚集团副总经理、欧亚卖场总经理于志良斩获殊荣,成为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之一,作为唯一企业界代表受到表彰。12月4日,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长春电视台播出以“宪法的精神,法制的光辉”为主题的颁奖实况。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精神指引下,依照在法治长春建设中,事迹过硬、公信度高和社会影响面大的基本标准评选的,吸引了社会广泛关注,近十万名市民参与了社会公众网上投票。于志良总经理因其在市场经济建设中,按照曹总提出的“合法经营”准则,积极树立法治思维,实施法治行为,履行法律义务,为促进市场公平正义和弘扬法治风尚等方面事迹突出,得到全社会的认可,获得该项殊荣。在给于总的颁奖词中说:于志良“把企业做成了普法先锋,用法模范,守法标兵。用一流动的法治精神,一流的法治文化,铸就了不平凡的商业传奇”。同时获奖的还有丁树达、吴亚琴、王玉民等为法治长春法治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