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吉林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吉林省宾馆召开,对37家荣获“2014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的优秀单位进行表彰。欧亚卖场荣获“2014年度吉林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同时授予欧亚卖场总经理助理张小琦“2014年度吉林省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
自2000建店至今,欧亚卖场始终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企业诚信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曹和平董事长制定的“五合经营准则”,坚持“合法经营、合情服务、合理价格、合格质量、合适管理”,依法治企,诚信为商。售前,严把供应商进场资质审核,建立可追溯机制,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售中,严格执行“五不进、四不出、三不上柜台,二不作价、统一管理”的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发动全体员工及消费者,参与到物价与质量监管工作之中。售后,率先推行绿色无障碍退货制度,投入1000万元作为先行赔付基金,建立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实行网格化管理,成为消费者心中安全、舒适、愉悦的购物休闲娱乐场所。
2014年,欧亚卖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全体员工服务品质,细化各项管理工作,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